北海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
中共北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海市监察局举办
北海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
 来源:市纪委 ,2017-12-07 15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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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海城区中街街道党工委委员、武装部长、办事处副主任肖柏丰违规操办婚庆事宜的问题。2017年1月,肖柏丰在操办本人结婚喜宴中邀请了11名现任职岗位的管理对象参加婚宴,并接受以上管理对象礼金2200元。2017年6月,肖柏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违纪款予以清退。  

  2. 海城区中街街道新安社区党总支部书记、居委会主任麦喜松虚假套取资金公款吃喝的问题。2014至2015年,麦喜松安排社区副主任吴某某在某公司虚开发票套取办公经费7180元用于公款吃喝等。2017年7月麦喜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    

  3. 北海市金海湾公司党支部书记、执行董事(定代表人)、总经理朱继海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问题。2014年3月、2015年2月至7月,朱继海多次将接待亲友产生的餐饮、住宿等费用以公务接待经费的名义在金海湾公司报销,共计2755元。2017年8月,朱继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违纪款2755元予以收缴。

  

  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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